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示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考者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参加笔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其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竞岗演说加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时间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报考人员。
(四)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与拟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对形不成差额的职位可进行等额考察,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到现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合适选调对象的,可以取消遴选职位。